备受关注的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家族的财产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
北方经济网摄
据多家媒体报道,原告与被告均未到场,仅由双方律所派代表前来领取签收裁决书文件。北方经济网现场获得的裁决文件显示,三名原告方按顺序依次为,JACKYZONG(宗继昌)、JESSIE JIELIZONG (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两名被告方为KELLY FULIZONG (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有限公司,下称“建浩公司”)。原告方以及被告方统称“各方”。
根据裁决书,原告的案件主要依据三份文件,包括宗庆后的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宗馥莉签署的中文确认函、各方就宗庆后去世引发的事宜订立的一份名为《协议》的文件。
2024年2月25日,宗庆后去世,但在此之前,围绕上百亿遗产的分割战就已打响。
1.2024年1月底左右:宗庆后手写指示成立信托
1、我的信托就是拿利息,要求汇丰银行给予较优惠的利息,我们长期不动,仅能收取利息使用。
3、受益人仅是其本人与子孙,与配偶没有关系,系婚前财产。
5、先办理继昌 / 婕莉的,若美金募足了,请继盛请假回来办理好。
2.2024年2月2日:宗庆后订立两份遗嘱
3.2024年2月2日:宗庆后签署委托书
根据协议约定,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
4.2024年2月2日:宗馥莉签署确认函,成为建浩公司的唯一股东
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d Limit)为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经登记的股东为宗馥莉,宗庆后为唯一董事。
宗馥莉为替宗庆后代持上述资产,包括公司股权及资产。
6.2024年3月14日:各方就宗庆后去世引发的事宜订立了一份名为《协议》的文件
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确认,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三位继承人具有办理宗庆后继承权公证及其他资产承继相关程序的全部权限,承认前述继承人完成的相关遗产继承程序合法有效,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挑战相关程序之效力。
根据宗庆后的意愿,上述信托初始规模为每个信托美金7亿元整(总金额为21亿美金整),为不可撤销的不动本信托,即信托资产继续在香港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7.2024年6月18日:向宗馥莉方发送设立离岸信托所需文件,宗馥莉方未签署
Sun表示,第一步是确定信托财产并由各方就汇丰账户资产的价值达成一致,还警告陈汉不要干预信托工作,而应保持中立的遗产管理人身份。
信讬公司的 Yan Wensheng(下称 “Yan”)向Sun发送了离岸信托的信托契据草案及其他文件,供宗馥莉签署。
9.2024年8月13日:宗馥莉委托另一家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双方产生争议
随后,Sun(代表宗馥莉)与杜女士就信讬公司的选择产生争议。
10.2024年9月:原告同意更换信托公司,宗馥莉仍拒绝签署信托契据草案等文件
经过2个月的沟通,宗馥莉仍拒绝签署包括信托契据草案在内的多份文件。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另一名律师Zhang Congcong (下称“Zhang”)代表宗馥莉表示:
(2)宗馥莉不同意对信托契据草案作任何进一步修改;
(4)除与信托文件内容相关的信息请求外,宗馥莉无义务回应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信息请求;
12.2024年12月27日:原告在杭州提起诉讼
13.2025年7月8日:浙江高院正式立案
目前,宗馥莉与三名原告就宗庆后的财产安排问题已正式进入内地司法程序。而由于法院管辖权等问题,目前,香港法院仅提供某些支持性救济。
根据8月1日的裁决书,裁定宗馥莉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有结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则不得对建浩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帐户提款或转帐任何资产。另亦需披露该汇丰帐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帐目。
(记者李馨婷对此文亦有贡献)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北方经济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hujinzicha.net/4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