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诉人贩子索赔6元案一审宣判 象征性赔偿背后的深意!8月26日,雷武泽夫妇与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王浩文赔偿雷武泽及其妻子交通费、误工费共计4元。此前,雷武泽夫妇起诉王浩文、王某雄,分别向二人索赔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共计6元,并请求判令二人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王浩文和胡某雄已被判处刑罚,根据司法解释,再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没有法律依据;王浩文已经当庭赔礼道歉,并提交书面材料,因此对“忏悔并赔礼道歉”的诉求不再支持。雷武泽则认为,庭审中王浩文未承认拐卖川川,没有认罪悔罪,其道歉没有诚意,不会接受。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交通费、误工费的具体数额,雷武泽及其妻子请求王浩文赔偿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雷武泽表示,是否要上诉还在思考和犹豫。他认为,这案子的意义远不止“6块钱”,它关乎受害者的尊严,也关乎能否让更多人关注到拐卖妇女儿童问题背后的困境。
雷武泽的儿子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终于找到了川川。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再次进入公众视野。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南充中院开庭。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继续作案,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院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雷武泽一直想民事起诉王浩文。在刑事案件二审中,法官询问王浩文是否愿意进行民事赔偿,王浩文称自己愿意赔偿但没钱。这让被拐儿童的家长很气愤,无法接受,雷武泽遂考虑民事起诉王浩文。2024年12月,雷武泽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25年1月2日,芙蓉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在民事起诉状中,雷武泽夫妻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6元,并请求判令二人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雷武泽称,寻亲22年,他付出了很多时间和金钱。人贩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他民事索赔主要是为了伸张正义,给所有被拐儿童及其家长一个交代。
今年4月,此案由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地点在四川南充市看守所。庭审中,王浩文辩称,其未拐卖川川,但愿意当庭向雷武泽及其妻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胡某雄辩称,其未参与拐卖川川,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芙蓉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浩文拐卖川川,使川川脱离雷武泽及其妻子的监护,侵害了他们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胡某雄未参与拐卖川川,不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支持雷武泽及其妻子主张的交通费、误工损失,但驳回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鉴于王浩文已经当庭赔礼道歉并提交书面材料,法院对该诉讼请求不再支持。
对于一审判决,雷武泽表示,他们当初选择民事起诉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讨个公道,更想替那些还在寻亲路上挣扎的家庭发声。目前,是否要上诉还在思考和犹豫。他认为,这案子的意义远不止“6块钱”,它关乎受害者的尊严,也关乎能否让更多人关注到拐卖妇女儿童问题背后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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