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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永太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永太高新”)就天赐材料(002709.SZ)侵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分别向临海市人民法院和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家法院已于2025年7月3日立案受理,案号分别为(2025)浙1082民初6373号、(2025)闽0781民初2373号。
据永太科技公告,公司与天赐材料均系电解液材料上市公司,都生产六氟磷酸锂等主流电解液材料,因经营范围类似原被告双方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北方经济网注意到,永太科技在(2025)浙1082民初6373号案件中分别提到以下4个事件。
2024年2月,天赐材料在投资者互动易平台称,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被逮捕的子公司前员工已明确其将公司液态六氟磷酸锂技术非法卖给浙江某上市公司。
2025年7月2日,相关法律文书不涉及永太科技伙同天赐材料前员工,却以公告形式宣称永太科技伙同天赐材料前员工非法获取天赐材料商业秘密。且以未生效的判决为依据,在案件所有被告均上诉的情况下,未按先刑后民的原则,将永太科技与该案被告人一并提起诉讼,意图影响天赐材料与永太科技目前正在进行的投标。
据北方经济网了解,天赐材料在今年2月对外披露了关于侵权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当中提到,案涉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张春晖、浙江永太公司等将另案处理。
此外,在以永太高新为原告的(2025)闽0781民初2373号案件中,永太高新对天赐材料指向的侵权产线、技术做出了解释。
永太高新进一步指出,天赐材料在公告中所称“何人宝为桦置的实际控制人”没有任何依据,系无中生有。
北方经济网注意到,永太科技和永太高新的诉讼请求各有不同。
就诉讼等问题,北方经济网在7月3日晚分别联系天赐材料与永太科技相关人士,但截至发稿前,均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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