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继女由无罪改判8年 正义终得伸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其中提到王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再审,王某某由无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此案发生于2013年,当时未成年人魏某与家人争执时,揭露了自己被继父王某某侵害的事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王某某无罪。在随后的几年里,检察机关持续努力,最终促使案件改判。
北京检察机关强调,在处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其特殊性,综合运用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准确理解和把握证据审查、判断和证明标准,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级检察机关接力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案件历时多年终获改判。这一结果不仅实现了个案公正,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和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还有助于统一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和证明标准的认识,践行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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