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谈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访客 2025-11-26 11:03:46 7444 抢沙发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强调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性,他表示,该市场将促进数据资源的自由流通和高效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刘烈宏强调,开放共享是建设数据市场的基础,同时必须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高效、安全的数据市场,以促进国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

11月25日,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在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致辞中表示,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聚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大对数据商在内的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以繁荣数据产业生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一是支持数据交易所(中心)加快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数据交易所是我国首创,在孵化产品服务、合规保障、标准建设、生态培育、推进数据市场与金融市场融通发展、拓展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数据交易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数据交易规模还不大,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阶段。希望数据交易所在推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中更好找准自身市场定位,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公共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完善数据产品服务价格发现机制,在繁荣数据产业生态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支持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加快拓展行业数据融合利用新模式。这类主体主要聚焦行业领域、围绕产业链、生态链汇聚、共享、交换、交易数据,以价值共创的方式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它们往往以数据基础设施为载体,沿着产业链供应链或者平台生态,来推动数据流通、交换和交易,进而开发利用。从数据流通交易的角度看,服务行业、价值共创,流通方式以数据交换为主兼有数据交易是其主要特点。比如,互联网平台企业是产数、用数大户,也是平台生态数据流通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一直以来是数据市场的主要力量。随着数据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和应用场景的牵引,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云服务平台企业、特别是数据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企业,围绕产业链、生态链,以价值共创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数据流通、交换、交易,成为数据市场的生力军。我们要支持这些企业发挥熟悉行业、洞察应用场景等优势,以多主体数据价值共创机制,拓展数据流通利用新模式。

三是支持数据商进一步开发数据产品和提升服务能力。在前年举办的数商大会上,我们曾提出,数据商是以数据为生产经营关键要素的企业。实践表明,数据商积极汇聚各种数据资源,针对性开展数据汇聚、流通、交换、交易和开发利用,以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开发利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如数据集团、从事高质量数据集生产的数据的企业包括数据标注企业、地方数据集团以及数据资源富集型的数据服务企业等,在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方面创新实践,如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数据驱动的商品交易模式、拓展数据即服务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数据驱动的精准服务方式,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是一类数据商的主要特点。我们要支持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开发更多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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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hujinzicha.net/post/7675.html发布于 2025-11-26 1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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