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ST高鸿收到终止上市预先告知书,受损股民可索赔,公司面临预处罚后果

访客 2025-11-03 11:01:39 2724 抢沙发
ST高鸿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此前已经接到预处罚通知,受损股民可索赔,该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投资者需警惕,此消息引发市场关注,对于投资者而言,需密切关注后续进展,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投资者,投资股市需谨慎,需充分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及风险情况。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0月8日,*ST高鸿发布《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ST高鸿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314号)。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ST高鸿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8月8日,*ST高鸿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62号)。

经查明,*ST高鸿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高鸿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高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二、对付景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三、对丁明锋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四、对曹秉蛟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五、对高岭、段茂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六、对刘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七、对张新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八、对侯玉成、姚印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九、对江庆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6年3月23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ST高鸿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参与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挽回损失。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高鸿参与招投标项目2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9条。$*ST高鸿(0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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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hujinzicha.net/post/5985.html发布于 2025-11-03 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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