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洲董事会通过六项议案,受损股民可索赔,公司此前遭处罚
ST汇洲董事会通过了六项议案,此前因某些原因被罚款导致受损股民可以索赔,此次审议通过的议案涉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方向,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受损股民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申请索赔,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理索赔事宜,保障股民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也提醒上市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公司治理,保障投资者利益。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1月28日,ST汇洲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汇洲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ST汇洲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苏丽,独立董事夏朝恒、刘天保、胡传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1月18日,ST汇洲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9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
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公告、财务及业务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一、对ST汇洲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姜学谦、武剑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陈莹莹、武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汇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汇洲参与招投标项目1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6条。
$ST汇洲(002122)$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hujinzicha.net/post/8348.html发布于 2025-12-02 18: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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