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金圆股份股东潘颖解除股份质押,受损股民可索赔,揭秘事件背后的真相

访客 2025-12-02 15:21:59 5483 抢沙发
金圆股份股东潘颖持有的24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此前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此次事件涉及股份质押问题,反映了公司管理层在资本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潘颖作为公司重要股东,其行为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场形象产生影响,受损股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赔偿损失,此次事件也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谨慎投资。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28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金圆股份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潘颖函告,获悉潘颖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潘颖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合计2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3.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0.31%,质押开始日期是2025年5月26日,解除质押日期是2025年11月26日,质权人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潘颖持股数量6613.76万股,持股比例8.5%,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3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7%。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月10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金圆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经查明,金圆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林监管局决定:一、对金圆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二、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50万元罚款;三、对方光泉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0月30日到2024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圆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8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6个。

$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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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hujinzicha.net/post/8335.html发布于 2025-12-02 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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